软嵌入: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行动逻辑研究——以L社会组织参与H村项目为例(上)

来源自:雷电竞下载APP官网    点击数:1   发布时间:2025-06-01 11:22:09

  吕春霖,信阳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乡村振兴、社会组织、农村党建。李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人文综合教研部副主任、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基层党建、社会治理。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群众‘全周期’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研究”(2022BDS004)

  【摘要】社会组织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复杂的地方性环境,而如何嵌入地方性环境直接影响着社会组织的入场、项目的实施和治理绩效。本文通过对L社会组织在河南省信阳市H村开展“H·茶人家”项目的田野观察,归纳出个案所呈现的“软嵌入”策略及其行动逻辑。研究表明:为了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社会组织倾向于采取关系嵌入、文化嵌入、结构嵌入的行动策略。这些行动策略总体上呈现出互动行为的柔性化、嵌入过程的渐进式、耦合与脱耦的平衡、资源的内外交互等特征。实践表明,明确主体间关系形态、行动目标耦合、提高村民自主性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社会组织热情参加乡村建设,已成为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2022年2月15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指出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不断的提高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同年5月7日,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印发《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热情参加公益慈善事业”,为社会组织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参与构建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指明了方向。

  实践中,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还面临一系列困境。第一,作为外来组织,社会组织在乡村社会往往很难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如果社会组织为保持自身独立性拒绝与地方政府合作,便无法嵌入村庄,扶贫的效果就没办法保证;如果社会组织为嵌入基层而“高度依赖”地方政府,则容易失去独立性,所采取的扶贫策略也会倾向于匹配政府需求,进而影响扶贫成效。第二,乡村治理成熟度较低、公共性发育不足、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群众参与不足等问题制约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第三,社会组织作为外部力量,往往由于缺少地方性知识而产生文化不适应等问题。面对这些困境,社会组织要采取怎样的行动策略来嵌入村庄?这是本文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一是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工具价值或功能作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财力的不足,提高了政府扶贫效率;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公民参与、塑造文化理念、培育社会资本等方面分担了政府的职责与压力,其中农村社会组织在政策沟通、提供服务、整合资源、治理评估、促进乡村自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困境。首先,在社会组织与政府的权力关系及互动方面,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的合作往往缺乏制度化保证,以及基层领导干部的换届流动,导致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忽视社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对社会组织的发展采取防范和抑制的态度。其次,在社会组织与地方社会互动方面,国际社会组织在参与中国扶贫项目的过程中,由于其制度标准与国内的民间传统文化、价值理念等存在比较大差异,加之缺乏正式制度的保障,虽然与地方政府建立起非正式的社会关系,但逐渐被地方性知识控制,呈现出被动性入场和依附性运作特征;国际社会组织在中国从事扶贫、公益等项目时,常常陷入与其目标相反的种种困境。即使是国内的社会组织,实践中也常因为缺乏政府信任和群众认同,面临认知合法性困境。

  三是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行动策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其实是处理其与政府以及基层社会之间的张力问题。杜玉华等提炼了“互嵌式共治”模式,认为政府与社会组织相互嵌入、相互赋权和相互形塑。纪莺莺指出,国家与社会基于自身目标和优势,通过“双向嵌入”形成“双向赋权”,使得国家与社会的目标得以实现、权力共同提升。有学者指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呈现“半嵌入性合作”这一新样态,即政府与社会组织通过将各自的部分目标嵌入对方的运作中实现合作。宋雄伟分析了在政府“依附性”、居委会“非合作性”和居民“低参与性”的环境下社会组织的行为策略。还有研究提出了“镶嵌式扶贫模式”,即社会组织“镶嵌”到地方政府与地方社会中进行扶贫治理,比如在当地开展活动时,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主要从当地政府部门借调或面向当地社会招聘,以保证工作切合当地实际,减少组织理念与地方文化之间的摩擦。

  从以上文献能够准确的看出,目前学界对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也存在很明显局限:既有研究主要从结构和关系角度切入,着眼于社会组织面临的制度环境和政社互动等,忽视了社会组织自身从理念构想到实践“落地”的行动过程和逻辑,即社会组织如何采取策略,以及采取这些策略后产生的影响和实现的组织目标。尽管政策和制度环境是影响社会组织行动策略的主要的因素,但是研究者要跳出传统的结构视角,回到组织本身的立场,从社会组织的角度研究其行为逻辑,即把“组织行为”还给组织。鉴于此,本文以L社会组织参与河南省信阳市 H 村乡村建设项目为研究对象,从社会组织的立场出发,总结归纳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行动逻辑。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问题:社会组织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实现组织的顺利入场和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这些行动策略呈现出什么样的特征?

  “嵌入”这个概念最初由卡尔·波兰尼提出,此后,格兰诺维特将其引入社会学领域,他指出人类有目的性的行为都嵌入一定的社会关系系统中。也就是说,政治行为、治理行动嵌入社会结构、社会网络之中,同时,行动者嵌入个人社会关系网络以及与他人互动所形成的关系网络中。此后,其他学者提出了文化、认知、关系、制度、结构嵌入性等概念。在我国,许多学者将嵌入性概念运用到乡村治理研究中,并提出了嵌入式治理、嵌入型扶贫、嵌入式自治、嵌入式整合等理论框架。比如,贺雪峰和仝志辉指出,村庄秩序的生成具有内生性和行政嵌入性。

  在社会组织领域,“嵌入性”慢慢的变成了研究社会组织与国家互动的重要维度。张紧跟提出了双向嵌入的概念,即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的过程中显现出“双向嵌入国家与社会之中”的典型特征:一方面嵌入国家体系中,获得合法性和政策资源支持;另一方面扎根本土,获得当地民众的认可和支持。王名、张雪将“双向嵌入”作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自主性的一个分析框架,提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形成了“专业性”的政府互动逻辑和“对话性”的社区互动逻辑。杨先情、邓国胜引入双向嵌入的概念,提出环保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时采取构建网络、借力资本、倡导公众参与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等行动策略,形成了以“专业性”嵌入政府和以“对话性”嵌入社区的双向互动逻辑。

  综上,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治理中呈现“嵌入国家”与“嵌入社会”的“双向嵌入”互动关系。“双向嵌入”的理论框架有助于解释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行动逻辑。一方面,社会组织在与政府的互动中提供专业服务,满足公共需求,从而嵌入国家体系,获得合法性和政策资源支持;同时采取去政治化的措施,减少政治色彩。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在与社区多元主体的互动中了解社区需求和地方性知识,获得多元主体的支持。

  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指出,社会组织在双向嵌入的过程中,呈现出“软嵌入”的行动逻辑,在这一行动逻辑下,社会组织通过软性的关系、文化和结构嵌入,能够较好地处理与政府以及基层社会之间的张力问题。基于此,本文以“软嵌入”为理论基础,构建“环境-策略-结果”分析框架来描述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一种状态。

  社会组织嵌入乡村治理时面临的环境具有不确定性,比如地方权力的复杂性、认知合法性、公共参与缺失等。具体而言,地方权力的复杂性是指地方行政体系内上下级、部门间的权力和利益格局复杂,利益相关方较多,如果社会组织不能获得稳定的支持者,所开展的项目最后有可能面临前功尽弃的巨大风险。认知合法性意味着社会组织要想最大限度地动员公众参与,与公众“打成一片”,就需要获取公众对组织参与治理的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价,因此社会组织的理念和行为方式能否适应乡村的地方性伦理、信仰系统、价值理念、地方性知识等,也会对社会组织的嵌入产生极大影响。公共参与缺失是指当前乡村治理呈现出的“低参与性”,即村民参与率低,参与主体构成不均衡,参与途径单一。

  上述环境使得外来的社会组织在嵌入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减少不确定性。针对地方权力的复杂性,社会组织要自上而下地嵌入地方行政体系;为了获取认知合法性,社会组织在乡村规划中要融合地方性知识、民间信仰与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针对公共参与缺失,社会组织要培育村庄内生治理主体,比如培育在地社会组织、提升村民自治能力等。

  社会组织通过上述“软嵌入”策略应对地方权力的复杂性、认知合法性和公共参与的缺失,最终实现了组织的顺利入场和项目的有效实施,产生了较好的治理效果,并为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本文选择L社会组织参与H村乡村建设项目作为研究案例,是因为该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一方面,L社会组织在H村开展“H·茶人家”项目,不仅吸引了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回流,还吸纳周边村庄200多人就业,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广泛的参与者;同时连接了更多的社会资源,为乡村培育了良好的社会资本。“H·茶人家”项目将村民、村两委、基层政府、社会组织等纳入一个利益共同体中。村庄的发展吸引了外来投资者、专家学者、考察参观人员等,拓展了乡村公共交往的范围,实现跨地域的空间拓展、文化交流和社会关联,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另一方面,在以往关于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研究案例中,大多数项目在社会组织退场后难以为继,而在本案例中,L社会组织退场后,村两委、 村民以及村庄内生社会组织接着来进行日常管理,村庄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所以,L社会组织参与 H 村乡村建设项目是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实践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典范。

  H村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五里店办事处东南部,距离信阳市中心约10公里。2007年,H村总人口为2140人,共有18个村民小组,外出务工人员660人,人均年收入3600元,村民收入来源主要以劳务输出、务农为主,人居环境较差,排水、环保与卫生设施不健全,文娱设施缺乏,村民文化生活不丰富,学校的教学质量较差。总体而言,该村经济衰败、人才外流、村委组织力和动员力不足、村民合作意识淡薄,呈现出整体性的治理衰败特征。

  L社会组织创办于2003年12月,于2004年6月10日正式登记注册,专门从事农村生态建设与发展,其创始人长期从事乡村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是农村环境教育的实践者。该组织开展的典型项目有:堰河村的“五山模式”、田铺大湾的古村落项目、桃源村的“世外桃源计划”、樱桃沟村的生态型乡村项目,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在业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2010年,L社会组织应平桥区政府邀请,到信阳市平桥区进行考察,最终选定在H村开展乡村建设项目。2011年,平桥区启动“H·茶人家”可持续发展实验村项目建设,这是一个系统性、社会性的乡村建设项目。2013年3月项目结束,村庄进入自主发展阶段。“H·茶人家”项目的实施,使该村走出了一条“地方政府推动—社会组织实施—多元主体参与—成效显著—社会组织退出—乡村可持续发展—经验示范”之路,打造了乡村建设的品牌。2013年以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了H村的建设情况,H村还荣获“第一批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示范”“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特色民俗村”“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等称号。

  在“H·茶人家”项目中,L社会组织实施了以下行动:首先,依照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规定,对村庄土地、植被、水资源等进行开发性保护,改造村落水系、农田土壤,规划路桥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其次,建立乡村资源分类系统,修建村民活动中心、叶楠白桦文学馆(村图书馆)等,改造房屋和学校,建设沼气池、化粪池等基础设施。再次,鼓励引导村民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农业、餐饮产业,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最后,积极开展村庄精神文化建设。在H村宏伟小学中引进先进的教育方法的理念,修订村规民约,完善村民自治,宣传推广“将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理念,动员全体村民参与村庄建设,通过村民之间的频繁互动,加强了村庄的社会联系,强化了村民对村庄的情感和认同,培育了村庄的公共精神。

  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面临一系列不确定的环境,为实现组织的顺利入场和项目的有效实施,必须调整自身的行动策略,选择正真适合的组织行为。

  L社会组织进入乡村面临着复杂的权力格局和潜在的阻力。一方面,地方行政体系内上下级、部门间的权力和利益格局错综复杂;另一方面,基层干部的职责主要是执行上级方针政策,事务多、责任大且缺少自主性,外来社会组织的进入虽然给村庄带来了发展机遇,但与基层干部自身的利益关系不大,且增加了基层工作量,因此基层干部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度往往并不高。

  为获得政府的支持,L社会组织努力嵌入国家宏观政策体系和地方行政体系。一是积极做出响应国家和地方政策号召。2009年,信阳市获批为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L社会组织应信阳市平桥区政府之邀,在H村开展乡村建设项目。L社会组织将该项目的目标定位为建设有特色(茶文化)的生态文明新村,增强村民的自主性,建设村庄共同体。这一目标融合了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河南省的农村发展政策,嵌入国家和地方政策中,获得了政府的支持。二是自上而下地嵌入地方行政体系。L社会组织实地走访调研,积极与平桥区政府各部门举行座谈会,并争取多部门对其乡村建设理念、乡村建设项目的认同、信任和支持。同时,成立信阳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加强与基层政府的日常互动,从而进一步深化与地方政府的嵌入关系。此外,L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定期走访、座谈等方式,主动与乡镇(办事处)和村两委建立嵌入关系。比如在房子改造、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L社会组织都会事先与村两委和村内党员干部做沟通和交流,以获取他们的支持。由于项目涉及的相关利益群体较多,L社会组织又联合基层政府、专家、村干部、村民、相关单位、志愿者等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通过这一些举措,该组织自上而下地嵌入地方行政体系,得以顺利进入乡村。

  认知合法性强调社会公众和相关精英组织对当事组织存在合理性及其追求组织目标和手段正当性的普遍认知。L社会组织要在H村开展乡村建设项目,需要获得村民的认可,这就涉及认知合法性的问题,而L社会组织面临的认知合法性问题主要来自于当地习俗的挑战,L社会组织有必要了解村庄既有的知识、共同信仰系统和公共行为逻辑,促使其组织理念和行为方式与此相适应。因此,该组织进入村庄后,并没有急于开展项目,而是通过调研走访对村庄进行摸底,找到切入点,并在乡村规划中进行了回应。

  其一,在乡村规划中融合村庄信仰与地方性知识。该组织在充分尊重民间信仰的基础上,将农村传统元素与自然元素融合起来,按照豫南民居的传统风貌对房屋重新进行设计规划,将开放式庭院、青瓦屋顶、青砖墙木廊柱、清水墙、凤鸟元素等融入乡村规划之中。其二,充分运用村庄地方性知识。建设“毛尖原种园”“禅茶院”“陆翁茶馆”“唐茶驿站”“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等公共活动区,并打造乡村旅游景点。通过文化宣传提升了乡村知名度,带动了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 在提升村民自豪感和满足感的同时,增进了村民对L社会组织的认同。由此,该组织通过将宏观目标与村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获得了认知合法性。

  在开展乡村建设项目以前,H村人才外流,村民合作意识淡薄,村庄治理主体缺失,村委组织力和动员力不足。在此背景下,L社会组织通过结构软嵌入培育本地社会组织——信阳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原有村庄治理结构可以进行补充和完善。中心培养的志愿者以协作者身份参与乡村建设项目,主要负责对接外部资源和培育本地社会组织。中心不仅对接了乐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爱心基金会、北京营养师俱乐部、自然之友、信阳茶艺协会等外部社会组织,还培育了农民艺术团、青年创业合作社、乡村教师俱乐部等本地社会组织。其中青年创业合作社吸纳返乡青年群体、有农产品生产技能或生产材料的村民、在村庄创业或生活两年以上的外来青年等,帮他们通过资金、土地或技能入股进行自主生产经营,由合作社提供资金、市场和技术服务。由此,中心成为参与、组织、引领和推动H村乡村建设项目的重要力量。

  在以往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案例中,大部分社会组织在嵌入村庄的过程中将自身责任无限放大,没有充分的发挥村民的自主性,导致社会组织在扶贫过程中无法退场,或者社会组织退场后项目无法持续运行。在本案例中,L社会组织通过培育信阳乡村建设协作者中心全程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将村民置于乡村发展的主体地位,走出了村庄公共参与缺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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